“文件的出臺,使岳陽市政協工作在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上邁出了實質性步伐。”?6月16日,在中共岳陽市委、市政協召開的《關于政治協商、民主監督、參政議政的規定(試行)》專題協商會上,市政協主席賴社光如是說。據悉,這是全省市州政協中率先召開的關于“三項職能規定”的專題協商會。
當天的專題協商會,中共岳陽市委書記卿漸偉等市領導出席,與部分市政協常委、市各民主黨派一起討論協商。岳陽市參照省里的做法,由市政協牽頭擬定了《政協岳陽市委員會關于政治協商、民主監督、參政議政的規定(試行)》,并提請中共岳陽市委轉發。
《規定(試行)》分為6章27條,主要以中共湖南省委轉發的省政協三項職能規定為藍本,在5個方面做了適當修改。按照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要求,重點豐富了4種協商形式的主要方式,并吸取了縣市區政協的成功實踐及外地政協組織的新鮮經驗。